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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社涉嫌抄袭《爱心树》 中国版权方或将起诉


来源:深圳家教网 日期:2012-3-1

   深圳家教网报道: 小学生发现人教版教辅书涉嫌抄袭追踪报道

  本报于2012年2月22日刊出《小学生发现人教社教辅涉嫌抄袭》的报道后,《爱心树》的中国版权方新经典文化公司对此事件进行追踪调查,认为两个文本系出自同一故事、同一原著,剽窃的意图非常明显,目前已通过律师发送律师函要求交涉,但是至记者发稿为止,未得到人民教育出版社任何答复。

  版权方:希望人教社认真对待

  新经典文化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取得《爱心树》中文简体字版独家专有使用权。北京律协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韵律师认为,《爱心树》作为知名作品,其内容已为公众所熟悉,其在中国大陆的专有使用权和翻译版权都在新经典文化有限公司,他人未经许可进行复制、改写或者演绎,均构成侵权。

  新经典文化有限公司副总编李昕表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让读者特别是孩子知道一部作品的真正作者,是对作者最起码的尊重。而尊重作者的版权,不是喊喊口号的事,是需要在一件件具体的小事上去具体落实的。她希望人教社能认真地对待、并妥善处理。如果没有得到回应,他们将正式起诉人教社。

  译者傅惟慈认为,《爱心树》原文风格简洁,只要稍有些英语基础,就可以译出,不排除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即江江直接从英语译成中文。问题在于,江江没有在文中说明出处与原作者。人教社在编写《理想的风筝》时,《爱心树》已经出版,此书在2005年被评为全国十佳童书之一,其知名度已不低。也正是如此,小学生一眼就看出《树的故事》,其实就是《爱心树》。傅惟慈说:“人教社教辅编写人员,看到《社区》杂志的文章,是不是应该做一些审核工作呢?”

  而人教社则于近日在人教网上发布了一则公告,称该文选编了作者江江的《树的故事》,该文出自《社区》杂志2002年第3期。”人教社版权办公室告诉记者,此公告发出后,人教社暂无进一步回应的计划。

  《社区》杂志:转载自别的杂志

  据了解,《社区》杂志,创办于2001年3月,其主管单位为民政部,由《乡镇论坛》杂志社主办,旨在服务居民,引导社区发展,普及社区知识,是社区建设的专业刊物,主要通过订阅发行。

  从中文维普网上查询可知,署名江江的《树的故事》,确实刊发于《社区》杂志的2002年第3期。

  记者致电《社区》杂志,其主编周立表示很惊讶,他认为《社区》杂志定位明确,与人教社素无业务往来,“不知道为什么,人教社编写教辅,竟然会从我们这样的杂志选择文章。”他对人教社发公告却不通知责任相关方的行为,表示质疑。

  周立介绍说,《树的故事》一文刊载的版面为文摘版,《社区》杂志并不是该文首发刊物,其文转自《世界妇女博览》。因时间关系,从2002年至现在,《社区》杂志的采编人员已经发生很大变化,暂时无法确认是否存在“江江”这样一位作者。

  《社区》杂志的孟姓编辑在采访中提到,十多年前,中国媒体的版权意识普遍较低,像《树的故事》这种类似“读者体”的哲思文章,当时报刊杂志转载较为随意,而此文在风格严肃的《社区》杂志,只是起调剂作用的小文章。  更多请浏览深圳家教网资讯中心:www.szqhj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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