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市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23-2024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我局制定了《深圳市2023-2024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年周程安排
(一)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学年教学时间共39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2周,复习考试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其中,一至八年级上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九年级上课时间33周,复习考试时间4周(第一学期1周,第二学期3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
第一学期第1周为2023年8月27日至9月2日,开学时间为9月1日;
第二学期第1周为2024年2月18日至2月24日,开学时间为2月20日。
(二)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全学年教学时间41周(其中社会实践1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1周。
第一学期第1周为2023年8月27日至9月2日,高一、高二年级开学时间为9月1日,高三年级开学时间为8月1日;
第二学期第1周为2024年2月18日至2月24日,开学时间为2月20日。
二、有关要求
(一)各区、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教材〔2020〕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教材〔2022〕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校历和作息时间的通知》(粤教基〔2008〕56号)等有关文件安排教育教学计划和周表,幼儿园可参照小学执行。可结合本地季节变化、交通情况、学校寄宿、家长上班出行等情况科学设定区域内学校弹性上学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保障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
(二)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及中小学“六项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校历安排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教学时间。要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小学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在保证周总时长不变的情况下,自主确定每节课和课间休息的具体时长。要合理安排初、高中毕业班学生在中高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动,可通过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劳动教育、研学实践活动、生涯规划等形式,丰富学生校内生活。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体补课。
(三)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校执行校历、课程计划、作息时间等情况的督导检查,把严格执行校历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以校历为基本依据,及时查处违规补课、提早上学时间等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普通中小学校健康发展。
附件:深圳市2023—2024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
深圳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