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23〕7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深圳市户籍人员。
2.持有深圳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深圳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深圳市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特别说明: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工作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
1.深圳市内在校生,在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
2.报名期间为深圳市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深圳市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2021年及以后年份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
2.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在有效期内一次免试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具体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执行。
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符合以上免考条件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不需再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可直接向面试组织机构申请参加面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分区报名和考试,共设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和大鹏新区10个考区,考生可就近选择考区报名。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7月7日9:30至10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应试考区。
2.考区审核截止时间:7月12日12:00。
3.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12日24:00。
4.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11日00:00至16日18:00。
(二)报名相关网站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所有考生须在此网站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报科目和网上缴费。
2.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传材料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信息核验失败的考生和至7月11日12:00仍处于“待审核”状态的考生,须在7月11日17:00前登录此网站上传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并等待审核结果(具体报名流程见附件1)。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70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四)考试大纲及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一)笔试时间:9月16日。
(二)笔试科目:
四、网上报名流程
第一步:注册。无论考生是否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本次笔试报名前均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注册。
第二步: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新注册的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三步:阅读报考须知,填报个人信息。
第四步:上传个人照片。照片要求详见附件1第15点。
第五步:考试报名。根据页面提示操作。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第六步:信息初审。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初审,如符合报名条件,则进入下一步,否则本轮报名审核不通过。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而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及时修正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科目和考区,在7月10日16:00前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第七步:信息核验。对初审通过的考生,由各考区进一步核验个人信息真实性。
(1)如考生信息核验失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发送短信通知考生须在7月11日17:00前登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传材料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以下简称“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后等待审核结果。
(2)港澳台考生无须等待短信通知,应于7月11日17:00前直接登录上传平台,上传指定的港澳台有效证件后等待审核结果。
(3)如未收到短信且本人报名信息至7月11日12:00仍处于“待审核”状态的考生,请于7月11日17:00前直接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后等待审核结果。
第八步:查看审核结果。考生自行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各考区不另行通知。
第九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可再次登录网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报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支付考试费。审核已通过但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考,当次报考信息自动注销。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无论是否实际到考,考试费不予退还。
第十步:打印准考证。成功报名的考生可于9月11日00:00-16日18:00登录网报系统,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下载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直接打印成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市招考办申请免费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公布与违规处理
(一)成绩公布。本次笔试成绩预计将于11月8日前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二)违规处理。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http://eea.gd.gov.cn)和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官微(微信号:szzkb82181999)和官网(http://szeb.sz.gov.cn/szzkw/)。
附件:1.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及相关说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4.深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
5.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附件1.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考前,务必关注“深圳招考网”或“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官微,查看相关公告,了解具体报名要求并按照执行。
2.考生必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时须核验考生手机号码,如考生核验手机号码过程中接收不到系统自动发送的验证码,可以拨打注册页面上的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请勿重复注册。
3.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均需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
4.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并关闭短信过滤功能。如考生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系统提示操作,新密码将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
如考生个人信息核验失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短信通知考生登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传材料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以下简称“上传平台”)补充上传材料,该平台将显示考生本人填报的报名信息,过程完全免费,不涉及任何银行交易。
5.考生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使用简体字输入,不可使用繁体字。
6.凭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名的考生,“居住证编号”一栏填写身份证号码。
7.深圳地区的高校在校生报名时必须填写标准学校名称,不可填写简称或不规范名称,以免因学校名称不符而被审核不通过。我市范围内高校校名称应按如下列表所示填写:
8.考生须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严禁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集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信息有误或无法报考,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9.考生应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类别,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具有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者,后果自负(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在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10.所有审核不通过须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包括照片)的考生,必须同时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再次提交。考生可自行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各考区不另行通知。
11.符合我市报名条件的考生,如拟报考区额满,则可选择深圳市其他考区报考。
12.考生如收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出的要求补充上传材料的通知短信,请根据提示于7月11日17:00前登录上传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如未收到短信且本人报名信息至7月11日12:00仍处于“待审核”状态,请直接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并等待审核结果。
13.港澳台考生和现役军人身份的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无须等待短信通知,自行于7月11日17:00前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证件或证明,并等待审核结果。
14.考生通过上传平台上传的材料为图片格式,请务必注意拍摄清晰并正确上传,如上传3次仍无法成功核验,则本轮报名审核不予通过。
15.考生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为佳;
(2)电子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高不多于600像素,宽不多于400像素,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
(3)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至300像素,脸部宽度180至300像素;
(4)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备注:可使用图片剪辑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因报名时需对上传相片进行拖曳裁剪,请保证拖曳裁剪后的相片符合上述要求。